園林景觀工程設計的具體內容有:
設園林之前,根據建園目的和功能、藝術上的 要求,以及需要解決的問題,事先作好通盤的設想制定圖紙和文件,作為施工的依據。設計內容分總 體設計和專業設計兩部分。
總體設計是根據城市規劃和計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計劃任務書或委托單位的設計任務書的要求,及有關現狀條件。對功能或景區 劃分、景觀構想、景點設置、出入口位置、豎向及地 貌、園路系統、河湖水系、植物布局、建筑物及構筑物 的位置、體量、造型和各專業工程管線系統等作出綜合設計。
專業設計有地形及土方工程、山石和駁岸工 程、園路及鋪地、種植、建筑和小品、給水排水工程、電氣工程、體育和游戲場設備等專業。都要在總體設 計的統一要求下做出設計。設計程序通常從整體到 局部,分為收集資料、方案、初步設計、施工圖和詳 圖、編寫設計說明書和工程概、預算等階段。